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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作者:艺晴 2021-07-13 14:08:24 来源:

国家发改委: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图1)

 

7月6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求严格把关超高层建筑审查关。

 

国家发改委: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图2)

图片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图3)

 

项目审核把关

 

1、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

 

2、项目单位应当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确保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申请报告等文件的深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3、严把超高层建筑审查关。

100米以上建筑应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

②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确需建设的要结合消防等专题论证进行建筑方案审查,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

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4、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按照有关规定应委托咨询评估的,必须先完成委托咨询评估程序,再作出审批(核准)决定。

 

国家发改委: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图4)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国家发改委: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图5)

 

项目管理制度和程序


1、落实“项目四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落实合同管理制,明确各方责任。

 

2、科学确定并严格执行合理建设工期,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3、严格管理工程造价和建设资金管理,严禁转移、侵占、挪用政府资金。


4、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将工程质量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


5、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做好项目审批、实施、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资料无缺失遗漏。

 

国家发改委: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图6)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国家发改委: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图7)

 

项目监管和工程安全质量


1、加强对本地区项目特别是备案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中央预算内项目监管,将工程安全质量作为重要监管内容,对于发现的工程安全质量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

 

2、发挥审计、督查等监督作用,对发现的工程安全质量等问题,要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3、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安全质量事故惩戒问责和中央预算内项目工程质量问题惩戒问责。对于工程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惩戒。

 

国家发改委: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图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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