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在购房的过程中,有不少购房者遇见过这样的经历,在贷款买房时被拒。那贷款被拒,谁承担责任?不打算买房了开发商是否可以退还首付款呢?为避免纠纷,需注意哪些事项?
今天房车宝内蒙古团队就带大家,了解一下贷款买房的小知识!
一、贷款被拒,谁承担责任?
按揭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也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
1、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购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3、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发还首付及定金。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二、贷款被拒,首付款能否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由以上法律规定可分析得出:
1、在商品房买卖合过程中,因购房者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由消费者承担相应赔偿。
2、在商品房买卖合过程中,非购房者和开发商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消费者可以向开发商索回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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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防贷款被拒,需注意哪些事项?
因为各种原因,银行贷款始终无法获批,就会出现退房纠纷。在具体执行中,很多楼盘是开发商统一指定银行进行办理贷款,所以提醒购房者应尽量在合同中注明,“如果贷款不能办理,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需返还首付款”。除此之外还要注意:
1、如果是银行根本就没有接受贷款申请,由购房者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是购房者和银行已经签订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只是银行没有按时放款,则购房者在向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后,可以按照借款合同向银行主张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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